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董宏伟,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渝0105民初27597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董宏伟:本院受理的(2021)渝0105民初27597号原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组成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视为放弃答辩权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速裁诉调中心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