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沈阳绿保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辽宁安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404民初1897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辽宁安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沈阳绿保智能电气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404民初18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