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汤刀削面V7 法律知识 提了一个问题

有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说说经历

2条回答
爱笑笑
2020-09-26 10:52

说一下我得经历,可能会让你惊奇!不过我这样的情况可能真的是万中无一!

我在2017年因为民间借贷成为被告,事实上是我老家的亲戚冒用我的签名和指纹,我本人并不知情。

开庭前,我给县法院的审判法官打了电话,我要去外地出差,实在无法参加庭审,并对情况解释,我的确不知情。另外两名被告也在庭审中承认我不知情,原告也说了许多年没有见到我。

但是,法院最后判我败诉,并把我列为失信人,三个被告就我一个人列为失信人。真的很神奇。

然后我再次打电话向法院控诉,被牛批的法院怼了,让我不服就抗诉。

后来我写了材料交给检察院,通过市检察院和县检察院的调查取证,最终为翻案。

在检察院刚立案的时候,法院到我单位要求单位把工资直接扣留给法院,但是没想到我领导霸气的很,直接怼回去了:我得员工已经向检察院提交材料了,检察院也立案了,你们来干嘛?他卡里被你们冻结的钱我管不了,从明天开始我就给他发现金。

法院真的是一脸通红的被骂走了。想想也可笑。

现在我在起诉县法院侵犯名誉权,你可以看看我前段时间的微头条,2020年10月28日开庭。

现在法院又开始找人做我工作,让我撤诉。

除了单位某位领导说让我考虑撤诉,其他领导都是一句话,干就完了,赢了请你吃饭!

以上就是我得经历。

不过,现在国家对失信人的处理有些过重了,民事的纠纷处理的比刑事案件还要重,完全没有注意保护失信人的隐私。在宪法规定中,公民的名誉权是自由权中比较靠前的,法院这种做法,和现在我们要发展的法制社会是矛盾的。

并且,失信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各种不可避免的灾难才造成财务问题的,一棒子打死。无论是对债权人还是失信人,都是最坏的处理方式,也打击了部分失信人的再次创业信心。

法律应当先假设失信人是好人,再去进行调查,并进行处理。而不应当直接定性为老赖,直接处理。

吴小邪
2020-09-26 10:41

一般法院是不会轻易把人纳入失信的,执行阶段一般也是先限制高消费,然后如果你有能力旅行拒不履行的才会被列为失信,失信被执行人最大的影响就是对子女的影响,以后政审这一关基本是没戏了,很多失信被执行人都是因为作为担保人被执行的,一般民间借贷法院也会考虑双方的情况协商解决,但是银行等部门就难搞了,失信不方便之处就在于:高铁不能做,但是D字头动车可以坐,不能坐飞机,最大的影响就是这些,星级酒店什么的没啥可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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