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哪跟哪啊,还有这好事,想的挺美啊。
举个简单例子
A是某上市公司上万千流通股股东之一,A再投资其他公司,A在投资的其他公司获得的分红,与原来上市公司万千流通股东应该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吧。如果这些万千流通股股东还想分A投资公司的红,想哪儿去了,呵呵。除非,与A一道同为A再投资公司的股东。
公司股东,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因为互相信任,即人合,然后是资合,才在一起成为同一公司的股东
这些股东的共同点,就是同为一家公司的股东,承担公司法和章程规定的义务,比如认缴的出资义务;享受公司法和章程规定的权利,比如分红权等。
如果某一股东又投资成立新的公司,那这个新公司与其他股东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因为这些股东,并不是新成立公司的股东(但可能会成为关联方)。新公司的无论是义务还是权利,只与投资的股东相关,但与其他原股东无关。
个别情况下,公司某股东新成立的公司原公司股东有权分红,简单举几个例子
1、公司某股东以其在公司的股权投资新公司,此时其他股东会有新公司的分红权。
2、公司某股东新成立的公司,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参与投资,也成为新公司的股东。
3、公司某股东新成立公司后,因为业务经营的需要,给与公司原股东一定的干股,从而获得分红。
......
以上回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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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哪跟哪啊,还有这好事,想的挺美啊。
举个简单例子
A是某上市公司上万千流通股股东之一,A再投资其他公司,A在投资的其他公司获得的分红,与原来上市公司万千流通股东应该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吧。如果这些万千流通股股东还想分A投资公司的红,想哪儿去了,呵呵。除非,与A一道同为A再投资公司的股东。
公司股东,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因为互相信任,即人合,然后是资合,才在一起成为同一公司的股东
这些股东的共同点,就是同为一家公司的股东,承担公司法和章程规定的义务,比如认缴的出资义务;享受公司法和章程规定的权利,比如分红权等。
如果某一股东又投资成立新的公司,那这个新公司与其他股东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因为这些股东,并不是新成立公司的股东(但可能会成为关联方)。新公司的无论是义务还是权利,只与投资的股东相关,但与其他原股东无关。
个别情况下,公司某股东新成立的公司原公司股东有权分红,简单举几个例子
1、公司某股东以其在公司的股权投资新公司,此时其他股东会有新公司的分红权。
2、公司某股东新成立的公司,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参与投资,也成为新公司的股东。
3、公司某股东新成立公司后,因为业务经营的需要,给与公司原股东一定的干股,从而获得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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