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过客V7 财税知识 提了一个问题

小微企业被税局要求补交企业所得税和滞纳金,为什么?

A公司2019年,总资产1000万元,员工人数100人,财务核算应纳税所得额290万元。财务按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计提并缴纳了企业所得税。2020年税务通过稽查,认定A企业2019年不是小微企业,要求补税并缴纳滞纳金。企业财务错在哪?
3条回答
小气鬼
2020-12-11 14:19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人数不超过300人,应纳税所得额(切记不是利润,是依照税法经过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三项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执行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三年,后续是否执行待定!

会计按自己的认知水平,打擦边球,做税筹,做好了,筹划成功,没做好,补税罚款加滞纳金!

很显然,你的会计对财税政策理解不够透彻,人云亦云,着了道!

税务稽查补税肯定有说明,如果你认为会计做的没错,可以申请复议乃至起诉至法院!

同样的法律法规政策,就看执法人员和会计谁更能准确的理解政策,不要只看字面意思,每个政策都有出台背景和意义,一定要全面了解,才不会用错。

市面上很多销售人员,政策背的溜溜的,创意也很诱人,多的就不说了,自己悟吧!

陈年豆蔻
2020-12-11 14:11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是同时满足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人数出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根据题中的描述,企业应该符合小微企业的标准。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稽查发现企业不符合小微企业的标准,最大的可能是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了300万以致要求企业补交所得税及滞纳金。税局做出要求补交税款及滞纳金的决定会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建议公司财务人员根据此决定书自查找到原因。

企业所得税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一定等于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不管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是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通过符合税法规定的纳税调增调减后的合计数,这里面自然的纳税调整包括通过税务局管稽查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公司财务觉得税局处罚决定有误,决定书中有告知事项,可根据告知事项补救。

不管题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真实的还是人为调整的,都建议企业真实申报财务数据,合理合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莫要因少缴税费而弄虚作假,最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不想起床
2020-12-11 13:37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关于这个问题实际自己专门发过微头条提醒过小微企业注意企业所得税税负突然增加陷阱。

2.如果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通过税务检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后2019年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税负将会大幅上升。就如提问中所讲的自己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是290万元,按现行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内的部分实际企业所得税税率5%,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实际企业所得税税率10%,则2019年你申报的企业所得税就是100*5%+(290—100)*10%=25万元。假设通过税务检查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调增了20万元,则全年经过税务机关检查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达到310万元,超过了300万元,则不能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果你们公司不属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等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企业,则适用税率为25%,全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310*25%=77.5万元。与检查前相比因为稽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导致企业所得税增加77.5—25=52.5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补缴的52.5万元还应从滞纳税款之日起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因此小微企业财务人员如果想充分享受国家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必须依法准确预测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在合法的前提下对企业收入成本费用等进行合理规划调整,否则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无法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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