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幸福出发V7 企业问答 提了一个问题

有限合伙企业中的LP是否可以作为该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负责人?

1条回答
快下雪吧
2021-01-19 19:57

个人认为是不可以的。

有限合伙企业中LP

有限合伙企业中的LP,即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而这个执行合伙事务,主要是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合伙事务,简单理解是对合伙企业的事务有决策权,或者是参与决策,以及执行决策。

有限合伙人可以在合伙企业干的事情

合伙企业法第68条规定,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但可以进行以下行为: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如果有限合伙人参与了决策,或者执行了决策,导致公司产生负债。而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而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损害了普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对普通合伙人是不公平的。

财务负责人的职责

财务负责人,在公司法中列为高管之一。合伙企业法虽然未涉及财务负责人的定位,但作为财务负责人,对一个企业或公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或者参与决策,或者既参与决策又执行决策。

如果参与决策或执行决策,就意味着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了,而这是合伙企业法不允许的,因此不允许有限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负责人。

同样,有限合伙人也不能担任有限合伙企业其他部门的负责人或更高级别的管理人员。

有限合伙人可以在有限合伙企业工作吗

合伙企业法并不禁止有限合伙人作为普通职工在有限合伙企业工作,但是个人认为最好不要在有限合伙企业工作,因为只要工作,即有程度的参与了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

如果有限合伙人想在有限合伙企业工作,或者想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负责人,那么个人建议可以由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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