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呜啊啊V7 财税知识 提了一个问题

财政票据不能抵税,购买方要求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是否违规?

2条回答
2022-01-10 10:32

财政票据的使用范围是有明确规定的,《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12年10月22日财政部令第70号公布 根据2020年12月3日《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改):

第七条 财政票据的种类和适用范围如下:

(一)非税收入类票据

1.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2.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二)结算类票据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

(三)其他财政票据

1.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指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公益性捐赠时开具的凭证。

2.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凭证。

3.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是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凭证。

4.其他应当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

第三十条 财政票据使用单位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财政票据;不得串用财政票据,不得将财政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

第三十二条 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按规定使用的,付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款项,财务部门不得报销。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属于超范围使用,则属于开具单位本身就违规了,而不是购买方要求违规。

既然提问中说的是“购买方”,说明双方构成的是交易行为,对于销售方构成的是经营性行为,根本不在财政票据使用范围内,是不能开具财政票据。如果销售方强行开具财政票据,则属于销售方违规使用财政票据。

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票据,购买方是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因此购买方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

中信查询
2022-01-10 10:50

1.这个关键要分析判断你购买的货物或者劳务是否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范围,如果不属于,则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如果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范围,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规定,购买方有权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2.财政票据的使用有明确的管理规定,正常情况下如果属于财政票据开具范围的业务是不可能同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两者不会有交叉的地方。

3.从你文字表述个人分析判断,你这种情况因为是购买方购买的一种服务,应该不属于无偿提供的财政拨款或者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很可能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应当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能够提供更进一步的业务性质判断信息,可能回答会更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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