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杰定V7 财税知识 提了一个问题

个体户所得与个人工资所得是否需合并纳税?

我在一家企业做会计,企业给我交社保发工资。我个人想开一家个体户,也就是法人是我,在我这个地区,个体户 3 万以内免征个税,超过三万的,根据所属税务局核定的个税比例缴纳个税。我想问,我在企业正常发工资需要缴纳个税,那我自己名下的个体户开票超过三万也要缴纳个税,在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两处收入合并汇算缴纳个税吗?

1条回答
2022-01-12 10:27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为此,个人工资在单位代扣代缴,个体户经营所得以个体户为单位单独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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