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税【2016】22号文件账务处理,似乎不存在抵扣的问题,但是,如果填写申报表的时候是在一般计税项目的,如果投资主体有对应进项可以抵扣吗?
1.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资主体有其他对应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依法抵扣。
2.从单笔金融商品转让来看,由于采取的是差额计税方法,不存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3.金融商品转让在一个年度内形成负差,可以在年度内进行抵减,但是不能结转到下一个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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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资主体有其他对应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依法抵扣。
2.从单笔金融商品转让来看,由于采取的是差额计税方法,不存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3.金融商品转让在一个年度内形成负差,可以在年度内进行抵减,但是不能结转到下一个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