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个老哥V7 张家口 提了一个问题

取得合作方赔偿费是否要开具增值税发票?

我们公司 2017 年和某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前期我们公司投入了单位办公室的重新装修、办公用品置换、专家的引进以及   设备的投入,在合作过程中种种原因导致双方没法继续合作。目前双方在协商赔偿问题。请   问我方前期投入的装修款、人员工资、设备的赔偿款需要开发票才能拿到赔偿款吗?要缴纳   什么税?我也查阅了相关的资料,但是拿不准。

1条回答
非礼
2022-01-20 09:0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28 号)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   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  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你们获得赔偿款应根据目的来判断。

假设你们为了索回前期投入,并将投入资产移交给对方,这就属于销售和提供劳务行为,应该开具发票。

假设放弃原投入资产或者收回原资产且在合同中只字不提,明确就是追究对方违约责  任,获得“违约金”就没有增值税纳税义务,开具收据即可。

你们应该根据上述原则,根据实际情况与对方谈判。

登录 后发表回答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