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ifersxcV7 南宁 提了一个问题

单位收取管理费如何处理增值税?

我们的驾校运营模式是,各个教练自己招生和收费,教练自己留下的钱不交给驾校,只往驾校交学员管理费 80-200 元/人, 之所以收管理费用,是因招来的学员需以驾校的名义报到市车管所建学员档案。关于驾校应税收入的问题,我个人理解是驾校的应税收入是收取的管理费 800-200 元/人,但税务局提出驾校是法律主体,履行纳税义务,教练属于挂靠招生点,只要是学员学车交的费驾校都作为应税收人。不知这种情况该如何界定?

1条回答
宁采野花不采臣
2022-01-24 09:33

按常理教练收费后,驾校应给学员开具收据,否则如何证明是驾校招生并  以驾校名义备案并取得结业证呢?又怎么取得驾驶证呢?

所以,税务局的说法是符合实际的。一定是以你们驾校的名义报名、收费、备案,虽然   你们仅收取了管理费,但驾校这一行为起到的不是居间经纪左右,而是一种经营成本支出行   为,所以不能仅就收取的管理费纳税,增值税应按全额纳税,支付给教练的费用可以按成本扣除。

由于教练属于驾校的职工,驾校给予的招生提成属于职工奖金所得,应按“工资薪金”  所得项目纳税。否则,应按劳务报酬所得处理。

登录 后发表回答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