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红尘V7 企业问答 提了一个问题

一张发票上销售方与采购方可否为一个单位?

某餐饮公司规定,单位招待客人需在自己的餐厅就餐。然后该公司开出发票(开票方和售票方一致)进行报销,请问这种开票行为允许吗? 该发票可以进行税前列支吗?

1条回答
与子成悦
2022-01-24 07:02

你这个本单位给自己开发票的场景是电视剧还是真实事件呢?若是真实事  件,总导演是个标准的傻瓜啊,真是“傻瓜年年有,今年特别多”。我不知道这是哪位财务大侠出的馊主意,让人笑掉大牙。

自己跟自己开发票,形象的比方就是“把自己的房子再买给自己”,亏这个单位能想的出这个歪门邪道。可以说,这样做和这样想的人,已经不是业务能力问题,而是骇人听闻的无知问题,这样的人负责财务工作,是企业的一大公害。

在自己公司招待客人,不是对外提供服务问题,而是费用列支问题,直接将就餐成本进业务招待费即可。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 27 条,用于业务招待的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所以,你们自己给自己开发票属于不合规行为,应进行作废或红字冲减处理。

登录 后发表回答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