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曼大帝V7 财税知识 提了一个问题

支付专家的无票费用如何税前列支?

我们设计水运码头的项目,几乎每个大大小   小项目要请专家评审过,所以要产生专家费给红包,又没有发票,这些费用怎么处理?可以代开劳务发票吗?

1条回答
吐槽专家
2022-01-28 07:47

专家取得费用属于提供劳务应征增值税的范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28 号)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  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4 号)等政策规定,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可按以下标准判断:

按月纳税的(指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月销售额不超过 10 万元;按次纳税的(指未办理税务登记的),每次(日)销售额不超过 300-500 元(具体标准按照各省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如果个人销售额超过上述规定,相关支出仍应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登录 后发表回答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