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寻找摩天轮V7 财税知识 提了一个问题

企业购买净水设备的所得税抵免问题

我们的净化水装置(环保设备),总投资额4000多万,设备比重大,厂房比重小,包括设计、设备、设施、建筑构筑物、施工费等。有固定资产明细帐,已决算、已审计、已做帐,就剩今年清算时怎么抵扣的问题了,可以自己年度所得税清算申报时抵扣吗?现在现行税法下具体怎么运作?

1条回答
小恶魔静静
2022-02-09 08:58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 号)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 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后 5 个纳税年度中结转抵免。

专用设备投资额,是指购买专用设备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  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为此,可抵免的额度仅限目录表中的设备购买价格,而不包含设施、建筑物、施工费等。   并且必须是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等 5 部门联合公布《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 年版)的通知》附表里规定的设备。请自行查阅你们的设备是否在规定之内。

至于你所说的如何运作问题,主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23 号)文件。主要条款如下:

第四条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   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留存备查资料是指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  证书、文件、账册、说明等资料。留存备查资料分为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和其他留存备查资料两类。主要留存备查资料由企业按照《目录》列示的资料清单准备,其他留存备查资料由企业根据享受优惠事项情况自行补充准备。

第六条,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的,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将留存备查资料归集齐全并整理完成,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第九条,企业对优惠事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企业留存备查资料应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次  日起保留 10 年。

第十二条,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后,税务机关将适时开展后续管理。在后续管理时,企业   应当根据税务机关管理服务的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提供留存备查资料,以证实享受   优惠事项符合条件。

第十四条, 企业未能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者提供的留存备查资料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情况、相关技术领域、产业、目录、资格证书等不符,无法   证实符合优惠事项规定条件的,或者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其已享受的   企业所得税优惠,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 年版)第 66 项“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的要求,企业需要备齐以   下资料:

(1) 购买并自身投入使用的专用设备清单及发票;

(2) 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专用设备的合同或协议;

(3) 专用设备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或《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的具体项目的说明;

(4) 专用设备实际投入使用时间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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