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冬V7 湛江 提了一个问题

虚拟股权分红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我们公司在2019年搞了个内部职工股权激励,具体就是根据员工岗位、工作年限和对公司贡献大小,授予员工一定的股份,这部分股份没在工商变更,只是虚拟的。然后根据每年销售收入的增长和产生的净利润,计算年未股价。股权激励期5年,到第3年时根据计算出的股价进行分红,第5年返还本金。我们当时股价作价1元/股,我们员工缴纳的是股权保证金,按0.3元/股缴纳。当时就考虑方案是缴纳保证金,是虚拟的,5年后就准备退还。就是保证将来对每股收益的分配权。公司主要是考虑员工既然享受将来收益,总得有个投入或保证吧。

请问这部分分红是按20%缴纳个税,还是要并入工资总额缴纳个税?我在网上也查了,争议比较大。两种说法都有,现在我有点搞不清。

1条回答
兔兔777
2022-02-10 06:28

股权激励一般是这样操作的:

比如规定职工工作年限 5 年,并设定一个购买股权价格,比如 0.3 元。到期可兑现时该股权价值 5 元。则企业支付 4.7 元,个人支付 0.3 元,并将股权变更到个人名下。由于职工白得了 4.7 元,这个 4.7 元怎么纳税,总局是有文件规定的。

纵观你们的所谓股权激励,并不是真正的股权激励分配,特征就是你们不仅要退回当时缴纳的保证金 0.3 元,也没有办理股权过户,所以这些职工不具备股东身份,你们仅是以股权为基数实施的奖金分配而已。

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 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 其他所得。为此,凡是以职工身份获得报酬都属于工资项目,应按工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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