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APPV7 佛山 提了一个问题

外籍员工取得境外支付的工资是否扣缴税款?

我们有三个老外是派遣的,我们中方发30%的工资,国外发70%。具体程序是,我们将70%的工资以劳务费用的名义付给国外公司,并取得境外发票和代扣代缴所得税,再由境外单位将70%在境外支付给老外。

现在做12万大额申报,税代让我们补缴外方70%个所税,有办法不补缴吗?在中国已经超183天了,而且他们有时回国会超30天,我们是按非居民缴纳个所税的。

1条回答
爱卡坊
2022-02-12 08:05

你反映的问题就是老外在中国境内取得了境外 70%的工资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一款,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   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第四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 183 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   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 183 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 30 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 183 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这里需要搞清楚什么是境外所得的概念。

根据《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44 号修订)第四条规定,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外,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反之,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无论境内单位支付还是境外单位支付,均属于境内所得。个  别时候对境外支付有些特殊的减免政策。

综上所述,你们单位老外在境内居住超过 183 天,又是在境内提供劳务,其境外支付部分属于境内所得,应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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