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用生V7 上饶 提了一个问题

地下停车场收取临时停车费的房产税问题

我们地下停车场对外营业,每小时收费5元钱,按照36号文规定增值税是按照出租不动产缴纳,房产税按照什么缴纳呢,是从租还是从价呢

1条回答
江昭和
2022-02-16 08:51

关于地下停车场收费的增值税问题,文件已经明确按出租不动产处理。  但关于房产税问题,目前还是有点争议的。

一是,大部分观点认为应按从价计征房产税。主要引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 号)文件。认为既然地下建筑也属于房产税纳税范畴,所以出租地下建筑物,就属于出租房产。

二是,部分观点认为出租停车场,仍应按原值计征房产税。

比如原天津地税局《关于地下停车场、位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就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公司定期收取车位租金的地下停车场(位),按已出租车位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

我们赞成天津地税局的观点。

因为临时停车收费与出租房屋有着本质不同。若要出租房屋,需要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时间、租金、维修、赔偿等条款,而临时停车不具备这些要件。延伸之,临时停车位与 商场出租柜台如出一辙。目前绝大多数税务局都明确规定出租柜台不属于出租房产,而定性   于出租摊位,为此商场应按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既然有争议,建议以正规渠道和方式咨询当地税务部门,以免将来产生口舌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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