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领先V7 莱芜 提了一个问题

莱芜市尤洛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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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回答
望天涯
2022-02-16 08:51

关于地下停车场收费的增值税问题,文件已经明确按出租不动产处理。  但关于房产税问题,目前还是有点争议的。

一是,大部分观点认为应按从价计征房产税。主要引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 号)文件。认为既然地下建筑也属于房产税纳税范畴,所以出租地下建筑物,就属于出租房产。

二是,部分观点认为出租停车场,仍应按原值计征房产税。

比如原天津地税局《关于地下停车场、位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就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公司定期收取车位租金的地下停车场(位),按已出租车位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

我们赞成天津地税局的观点。

因为临时停车收费与出租房屋有着本质不同。若要出租房屋,需要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时间、租金、维修、赔偿等条款,而临时停车不具备这些要件。延伸之,临时停车位与 商场出租柜台如出一辙。目前绝大多数税务局都明确规定出租柜台不属于出租房产,而定性   于出租摊位,为此商场应按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既然有争议,建议以正规渠道和方式咨询当地税务部门,以免将来产生口舌之争。

查询猫
2018-07-30 19:37

工商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2MA3M6Q1C02

纳税人识别号:91371202MA3M6Q1C02

注册号:--

机构代码:MA3M6Q1C0

名称:莱芜市尤洛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萌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状态:在业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07-23

登记机关:莱芜市莱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期限:2018-07-23 至 2048-07-22

所属地区:德州市

核准日期:2018-07-23

企业地址: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苗山镇南文字村

经营范围:田园综合体技术服务;农业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果蔬采摘服务;农业信息咨询服务;果树、苗木种植、销售;家禽、家畜、水产品养殖、销售;果蔬、干果、生姜、大蒜、地瓜、...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

秦萌-认缴:30

陈丽丽-认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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