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段流V7 知识问答 提了一个问题

有限公司与公司有什么区别?

5条回答
浅调情唱
2019-08-20 13:29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是人合还是资合。

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

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

(二)股份是否为等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三)股东数额。

有限责任公司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2—5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

(四)募股集资是公开还是封闭。

募股集资的封闭性决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会计无须向社会公开。

股份有限公司募股集资的方式是开放的,无论是发起设立或是募集设立,都须向社会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募集资本,招股公开,财务经营状况亦公开。

(五)股份转让的自由度。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转让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表现形式为股票。

(六)设立的宽严不同。

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有限责任公司多为中小型企业,还因其封闭性、人合性,所以法律要求不如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有的可以简化,并有一定的任意性选择。

拓展资料: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1、对内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对外转让

(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没有约定按法定: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

注意:股东向股东之内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

表示同意的方式:

①明确表示同意。

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优先购买权(顺序:协商——出资比例)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

(1)强制转让:

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股权的程序:

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花间星事
2019-08-20 13:29

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既是出资人以其出资额对公司负责。比如出资人共出资100万,公司在运作时赔了200万,那出资人也只用赔完100万即可,不用对剩下的100万负责。

而一般的个体公司多是属于无限责任,也就是出资人以其全部身家对公司负责。比如公司注册资金1万,如果赔了,不管赔多少,不管到什么时候,出资人都要对债务负责。通俗地说,你得赔一辈子,直到债务结束为止。

另外,不是所有人都能成立有限公司的,要求出资额至少100万,要不然谁都有限公司了。而成立个人无限公司根据各地情况不同,最少1元钱也是可以注册的。反正不怕你跑了。

努力过生活
2019-08-20 13:33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一种组织形式,它是依照《公司法》及其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为公司承担责任,在此出资额之外不再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些资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司设立时,股东的出资,二是公司设立后经过生产经营活动所有或控制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三)有限责任公司应有两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四)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而一般的个体普通公司,多是属于无限责任,也就是出资人以其全部身家对公司负责。假如个体公司出现亏损,那么亏损多少,出资人都要对债务负责,不管是什么时候,亏损多少。另外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也是有要求的。这也是有限公司跟普通公司的一个区别。
用最简单的表达方式就是:当公司出现债务纠纷的时候,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出资人的出资情况来负责,而普通公司的责任反而是无限的,有多少债务就要承担多少债务。

Y,先生
2019-08-20 13:34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梁丹2014
2019-08-20 13:35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一种组织形式。它是依照《公司法》及其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为公司承担责任,在此出资额之外,不再对公司承担责任。(二)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些资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司设立时股东的出资;二是公司设立后经过生产经营活动所有或控制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三)有限责任公司应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四)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

扩展资料: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相对于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而言,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但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些企业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成为公司,并且由企业业主直接承担无限的企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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