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创V7 法律知识 提了一个问题

公司的法人与我的老板不是同一个人,是否就无法成功申请仲裁了呢?

据我做看到的这里分股份的时候有三明股东,其中两名是为我发工资的老板,但是法人的名字并非这三人中的任何人 没有为我缴纳社保与签订劳动合同 持有相关证明我们之间是劳动关系与对方没有与我签订合同的证明 这样是否就无法成功仲裁了呢我的仲裁对象应该是这个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对吗,工作地点是这里也没有错,但假设法人表示没有钱,是否很难获得冲裁补偿了呢?
4条回答
木木日尧
2020-03-14 19:44

当然不是没办法,法人代表是谁影响不大,即使没有签订合同、没有缴纳社保这种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也可以找其他证据佐证,结合你的工资发放记录、工作内容、工作地点……总之,基本可以证明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就迎刃而解了。

林木草
2020-03-14 19:45

首先,可能需要纠正一点,你说的“法人”不应该是我们法律上或经常说的“法人”。你说的“法人”,应该是指法定代表人,但法定代表人并不是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组织,说白一点儿,这里就是公司。

其次,法定代表人是谁,与申请劳动仲裁没有太大的关系,因为你作为劳动者,是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而不是你与法定代表人之间的私人关系;正是因为如此,你申请的劳动仲裁对象是公司。当然,一般情况下(排除特殊情形)法定代表人有没有钱也就不重要,关键是公司有没有钱。

再次,正是没有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你才去申请劳动仲裁,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需要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另外,没有缴纳社保,你只能向社保相关部门投诉,而不能申请仲裁或者起诉,这不是他们管理的范畴。

雅俗儿
2020-03-14 19:42

仲裁以公司为被申请人,法人代表是谁不影响,你只要有证据就好。法人法人代表说没钱,公司有资金流动一般就没有问题。

冷剑风
2020-03-14 19:39

劳动仲裁是用人单位VS劳动者的事,即是公司组织VS 人(劳动者),不是两个人之间的事。

举个极端的例子,一个老板把公司卖给了另一个老板,老板换了,公司没换,劳动者仍在且有劳动争议,依然可以走劳动仲裁。

中国的俗语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只要庙在,拜过庙里的菩萨、烧过香,依然会得到神灵的保佑,而跟主持方丈是谁没关系。但是庙不在了,神灵不会出现,只有和尚,是无法烧香的。原理大抵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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