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fzazswV7 经营管理 提了一个问题

公司三个股东其中两个互相转让,那么另一个不签字行吗?有什么依据?

5条回答
小王子豆豆
2020-04-24 08:10

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内部转让没有特别规定,公司内部股东间进行股权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或不同意。

《公司法》第71条有规定: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果另一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最好提前通知该股东

1、有限责任公司为资合公司,更是人合公司,仅三个股东,两人之间进行转让,不通知第三人,不怕栽下刺?

2、尽管有股权转让协议,但到工商进行股权登记变更,还需要用到公章,公章一般公司实际控制人管理,为了顺利变更也得提前知会实际控制人。

当然前述的内部转让,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否则可能转让有瑕疵或无效。

以上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复杂些,可详见公司法137-141条的有关内容。

820091547
2020-04-24 08:06

不需要。

根据《公司法》的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tanxukai
2020-04-24 08:08

该股东可以将其股份转让给其他第三方或者是另外两名股东。如果转让给第三方的,需要另外两名股东中的至少一名股东同意,并且在同等条件下,另外两名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如果对股份转让另有规定的,依照章程。只要都符合上述规定,对于转让本身就不存在法律风险,至于商业风险,那要看该股东是由于何种原因转让股份。

email2800
2020-04-24 08:09

公司成立之初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有关于股东之间转让股份的条款,按约定必须签字的应该签字,若约定任何两位股东转认股份必须由第三位股东同意的,第三位股东按照自己真实意愿决定是否签字。没有任何约定的,不受第三股东约束。

349829393
2020-04-24 08:09

好像不需要,只需要发生变动的股东到场签字即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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