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wenjuan2013V7 经营管理 提了一个问题

认缴制下公司基本户的钱如何取出?

注册资金认缴制下注册的公司,(小规模贸易公司)一开始公司基本户没钱,后来有了订单,需要基本户有钱采购货物,法人往基本户转账2万算是借给公司的,想问,订单回款后,法人借给公司的这个钱如何合法取出归还?以什么名义?需要什么协议吗?
4条回答
dwc77777
2020-05-09 21:03

一、认缴制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再需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不需出具验资报告,那如何认定股东转入公司的资金是注册资本还是其他用途资金呢?看原始凭证,如果股东转入公司的是资本金,则要在转款时注明用途是“交纳注册资本金”,且当期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增加相应金额;如果转款时注明用途是“借款”或“往来款”等,则不作为注册资本金。

二、如果你转入公司的2万元在转入时写明了是借款,则货款回笼后,转回给法人股东时用途写“还款”就行了。

三、如果公司还有其他利益的股东,法人股东转款时虽然写清楚了用途是“借款”,但从规范、严谨的角度考虑还是要签订《借款合同》,如果是个人独资的公司,也可以不签。

yj101207246
2020-05-09 21:03

借款需要有借款协议,现在补也行,之后根据协议还款。

18950498670
2020-05-09 21:06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回答如下:

1、确认法人往公司基本账户转2万元,是不是其认缴的实收资本?如果不是,属于法人垫付用于经营的资金,挂其他应付款,出纳开收据给法人。

2、公司账上有回款了,再冲减这笔其他应付款,出纳收回原先开出的2万元收据。或者法人原来的收据找不到了,法人手写收据。出纳把银行转账凭证和收据一起交给会计入账。

3、如果公司向法人或者股东借款,金额较大,长期使用,公司就要与借款人签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和利率,只要借款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所付利息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cjh892235968
2020-05-09 20:59

公司法人的银行账户可以分为四类: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及专用账户。

其中的基本账户是存款人的主要帐户,该帐户主要办理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法人代表借钱给公司,双方可以签订借款合同对还款日期、利息、金额等予以约定,作为入账的依据之一。公司还款给法人代表,可以直接从银行账户转款给法人即可,法人代表收到钱之后出具收据,财务作为入账原始凭证。

这是正常的借款和还款行为,只要不是高利贷、有合法的合同作为依据,通过基本户收支完全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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