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55155V7 经营管理 提了一个问题

民营有限责任公司银行抵押贷款,股东签订连带保证责任,还款顺序?

民营有限责任公司银行抵押贷款,股东签订连带保证责任,贷款清偿顺序先执行抵押物,还是执行自然人股东的房子车子,还是同时进行
2条回答
run201212
2020-05-28 14:17

股东签订连带保证责任,还款顺序仅有内部效力,不能对抗银行。具体分析如下:

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

在同一责任有数人承担时,如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并能区分各自责任大小时,数个责任人承担按份责任;责任份额无法区分时,均分责任;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数个责任人须承担连带责任的,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问题是,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是否可以约定连带责任?

所谓连带责任,对应的是债权人的利益,当发生连带责任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一人承担,也可以要求债务人部分承担,当然也可以要求全部债务人承担。依据债的原理,原本没有债务关系的其他人员可以加入该债务承担,因此,法律并不排除约定的连带责任。

由此看来,只有当债务没有约定承担的方式时,法律才区分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

银行的审慎经营规则

从保证合同的关系看,由于银行的审慎经营规则,银行不可能同意股东签订连带保证责任时,银行不可能同意股东之间的还款顺序,因此,股东之间的还款顺序只能是股东之间有效,银行只会接受连带保证责任。

黑土稀泥
2020-05-28 14:01

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一般保证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一般保证人代为清偿其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连带保证人:无论借款人是否有能力偿还借款,只要还款期限已过,债权人就有权要求连带保证人代为清偿其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

也就是抵押物和连带保证人此时就是案板上的肉,银行想吃哪块就有权砍哪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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