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623********89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渝0151刑初135号
案号
(2020)渝0151执20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0)渝0151刑初135号,由被告查金华负担罚金5000元,王波负担罚金5000元,两人共同责令退赔54343.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20-07-02
发布时间
2020-09-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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