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干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222********82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08民初36475号 |
案号 |
(2020)京0108执102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黄干劲偿还原告简秋红借款58.33万元及利息 390 787.7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简秋红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 260元及公告费260元,共计14 520元(原告简秋红已预交),由原告简秋红负担1066元(已交纳),由被告黄干劲负担13 45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时间 |
2020-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