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干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2222********82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京0108民初36475号
案号
(2020)京0108执102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黄干劲偿还原告简秋红借款58.33万元及利息 390 787.7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简秋红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 260元及公告费260元,共计14 520元(原告简秋红已预交),由原告简秋红负担1066元(已交纳),由被告黄干劲负担13 45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07-02
发布时间
2020-09-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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