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武汉云凌峰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MA4KNK****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京0108民初3502号
案号
(2020)京0108执114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武汉云凌峰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72 850元并支付违约金(以572 850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每日1‰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529元(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武汉云凌峰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07-21
发布时间
2020-09-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罗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KNKDQ8P
登记机关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9号光谷电子工业园4号厂房2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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