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军保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481********54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沪0115民初69927号 |
案号 |
(2020)沪0115执187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蒋军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海众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欠付的租金44,912元; 二、蒋军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海众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占用费(以每日120元标准,自2019年6月2日起计算至2019年9月1日止); 三、驳回上海众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15元,公告费560元,共计1,475元,由被告蒋军保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0-09-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