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02********70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4023民初1226号 |
案号 |
(2020)新4023执1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霍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张路林支付原告孙干臣、闫新花、姜慧敏、孙巧如本金66800元,利息截止到2019年9月17日为43520元,共计110320元,被告张路林于2019年10月12日前支付原告22000元,于2019年11月12日前支付原告22000元,于2019年12月12日前支付原告22000元,于2020年1月12日前支付原告22000元,于2020年2月12日前支付原告22320元,若被告张路林逾期支付,原告有权就全部欠款一并申请执行。二、被告张建、刘荣对上述欠款负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1219元,由被告张路林负担(已当庭支付)。上述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霍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3-20 |
发布时间 |
2020-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