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小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28********08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201民特9号 |
案号 |
(2020)新2201执11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伊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陈小宾给申请人贾正国偿还借款本金500000元,于2019年9月30日前还清,并从2014年1月28日起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止,按照年息24%计算支付利息,利随本清。二、申请人张文华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时间 |
2020-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