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丁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1023********05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1023民督903号 |
案号 |
(2020)浙1023执27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天台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丁磊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申请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平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借款本金29998.42元及相应利息(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自2019年12月21日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案件申请费225元,由被申请人丁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14 |
发布时间 |
2020-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