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9002********11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川0781民初3627号
案号
(2020)川0781执11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油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赵强、胡小蓉于2019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江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兴分社归还借款本金40000元及相应利息(其中2013年12月5日到2015年12月5日利息按月利率8.2‰计算,2015年12月6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2.3‰计算);二、案件受理费400元(已减半)由赵强、胡小蓉承担(已当庭履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油市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06-05
发布时间
2020-09-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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