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海类尧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0381********37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622执540号 |
案号 |
(2020)云2622执恢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砚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李国进、唐兴伟、黄祥、海类尧连带赔偿朱恩凡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鉴定费共计195453.85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履行完毕;2、案件受理费3226元,李国进、唐兴伟、黄祥、海类尧负担1836元,朱恩凡负担139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砚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27 |
发布时间 |
2020-09-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