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成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622********21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622民初1128号 |
案号 |
(2020)云2622执恢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砚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准予张成仙与王庆安离婚;2、婚姻期间张成仙所生的王太进,由张成仙抚养,抚养费张成仙自己负担;3、由张成仙补给王庆安经济补助12600元,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4、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张成仙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砚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时间 |
2020-09-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