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我爱我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4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桂0681民初1237号 |
案号 |
(2018)桂0681执2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撤销原告周智明与被告广西我爱我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被告广西我爱我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周智明购房款111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分段计算:1、以51000元为基数,从2015年12月7日起计算;2、以3万元为基数,从2016年6月29日起计算;3、以3万元为基数,从2016年12月25日起计算;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至清偿债务之日止);三、被告广西艾迪尔贸易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周智明购房优惠款1万元。上述金钱给付债务,义务人应在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272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西我爱我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8-04-08 |
发布时间 |
2018-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业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20034044525XF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柳州市航五路南苑3区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