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404********05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陕0404民初3225号 |
案号 |
(2020)陕0404执6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深圳市恒昌惠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袁斌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该合同于2016年4月1日解除。二、袁斌退还深圳市恒昌惠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范围租赁保证金5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8月31日至清偿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三、袁斌赔偿深圳市恒昌惠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长虹2p柜机空调损失1000元。四、驳回深圳市恒昌惠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第二、三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