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邹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01********0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91刑初325号
案号
(2020)赣0791执2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袁志刚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二、被告人邹辉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三、被告人邱小见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袁志刚的刑期自2019年4月17日起至2024年4月16日止;被告人邹辉的刑期自2019年4月17日起至2022年10月16日止;被告人邱小见的刑期自2019年6月22日起至2022年6月21日止)。四、追缴:袁志刚违法所得203850元、邹辉违法所得40610元、邱小见违法所得2985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五、扣押的作案工具:日产轩逸轿车(赣b29f73)一辆、中华牌轿车(赣b8177e)一辆、手机4部、胶管剪刀一把,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1-15
发布时间
2020-09-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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