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381********79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303民初21904号 |
案号 |
(2020)粤0303执102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290202609656】。一、被告王莉、郭宁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铭显珠宝有限公司、张国棵偿还货款1018808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利息按月息2%的标准,自2017年4月1日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二、被告王莉、郭宁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铭显珠宝有限公司、张国棵赔偿律师费20000元;三、驳回原告深圳市铭显珠宝有限公司、张国棵的其他诉如果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28 |
发布时间 |
2020-09-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