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新郑市中医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4101********028P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84民初1045号 |
案号 |
(2020)豫0184执18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新郑市中医院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申灿亭借款90 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月息1.5%的标准以90 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1日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50元,减半收取计1025元,由被告新郑市中医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27 |
发布时间 |
2020-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培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10184416229028P |
登记机关 |
新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新郑市郑新路西侧1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