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丰硕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69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122民初4968号 |
案号 |
(2020)豫0122执恢6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岳自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牟县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借款本息二百一十九万九千九百二十五元四角四分及逾期利息(自2018年3月28日起至指定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被告河南丰硕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张彦超、芦亚利、田李源、孙顺梅、湛松菊、张延岭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079元,减半收取13040元,由被告岳自娟、河南丰硕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张彦超、芦亚利、田李源、孙顺梅、湛松菊、张延岭连带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时间 |
2020-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湛松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22556916321C |
登记机关 |
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中牟县郑庵镇后李庄村北万洪路北万邦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