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邵建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421********47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791刑初30号 |
案号 |
(2020)鲁1791执16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邵建新犯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邵建新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5月4日起至2027年5月3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次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二、继续追缴赃款5382435元,发还被害人佛山市诚创益进出口有限公司; 三、被告人邵建新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元,继续予以追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时间 |
2020-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