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文安县津豫板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21310********M20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1026民初879号 |
案号 |
(2020)冀1026执11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文安县津豫板厂支付原告王德成货款236010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该损失以23601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自2019年5月4日起计算至全部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二、驳回原告王德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840元,减半收取计2420元,由被告文安县津豫板厂负担(上述费用原告已向本院交纳,待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由被告文安县津豫板厂将该款直接给付原告,本院不再另行收、退)。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0-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袁春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131026MA094LM20Q |
登记机关 |
廊坊市文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左各庄镇南环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