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文安县津豫板厂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21310********M20Q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1026民初879号
案号
(2020)冀1026执11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文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文安县津豫板厂支付原告王德成货款236010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该损失以23601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自2019年5月4日起计算至全部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二、驳回原告王德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840元,减半收取计2420元,由被告文安县津豫板厂负担(上述费用原告已向本院交纳,待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由被告文安县津豫板厂将该款直接给付原告,本院不再另行收、退)。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文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8-11
发布时间
2020-09-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袁春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31026MA094LM20Q
登记机关
廊坊市文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左各庄镇南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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