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822********529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802民初1801号 |
案号 |
(2020)鄂0802执10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朱钦云与被告罗超离婚;二、婚生子罗梓阳(2016年8月7日出生)由原告朱钦云直接抚养,自2019年7月起,被告罗超按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罗梓阳年满十八周岁止,该款于每月25日前直接汇至原告朱钦云的银行卡上(卡号:6228461608005195477;开户行:农行海慧支行);三、被告罗超支付原告朱钦云90000元,具体支付方式为:于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3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30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30000元,前述款项直接汇至原告朱钦云的银行卡上(卡号:6228461608005195477;开户行:农行海慧支行);四、双方无共同债权债务,无其他任何经济纠纷;五、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原告朱钦云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6-05 |
发布时间 |
2020-09-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