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元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725********09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824民初128号 |
案号 |
(2020)云0824执3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徐元龙在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偿还原告李忠霖借款本金64500.00元,利息8425.00元,合计72925.00元,并承担从2020年3月起至借款本金还清时止按年利率10%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54.00元,减半收取877.00元,由被告徐元龙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02 |
发布时间 |
2020-09-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