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姚进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305********1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804民初1499号
案号
(2020)桂0804执2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姚进康尚欠原告黄天嵩货款本金56500元,定于2020年1月20日前偿还20000元,剩余36500元于2020年4月5日前偿还完毕;二、被告姚进康按先还清本金后支付利息的顺序向原告黄天嵩支付利息9370元(利息计算:以本金565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9年6月1日起计至2020年1月31日止为7910元;以本金365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20年2月1日起计至2020年3月31日止为1460元,合计9370元),该利息于2020年4月5日前支付完毕;三、若被告姚进康未按上述协议履行,原告黄天嵩有权就上述协议约定的所有未付本金及利息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姚进康须以剩余未偿还的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20年4月1日起支付利息至清偿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663元、保全费630元,合计129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姚进康负担,该款于2020年1月20日前支付完毕。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4-21
发布时间
2020-09-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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