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明鑫云建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92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191执719号 |
案号 |
(2020)赣0191执恢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赣0191民初135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二、撤销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赣0191民初135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三、贵州明鑫云建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江西晟力达能源有限公司违约金529569.80元;四、对贵州明鑫云建贸易有限公司所负的退还江西晟力达能源有限公司货款1817745.30元以及支付违约金529569.80元的法律义务,由唐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江西晟力达能源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2603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31039元,由江西晟力达能源有限公司负担2414元;贵州明鑫云建贸易有限公司负担28625元,唐健承担连带责任。二审案件受理费13615.8元,由唐健负担6807.9元,由江西晟力达能源有限公司负担6807.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时间 |
2020-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唐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6205692314361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