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115********32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沪0115民初63377号
案号
(2020)沪0115执175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吴鹏应给付原告上海岩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75,000元一次性了结涉案纠纷;此款,被告应于2018年10月至12月每月底前各给付给原告25,000元。 二、本案诉前调解受理费335元,已由原告上海岩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预缴,由被告吴鹏负担;被告应于2018年10月底前将此款直接支付给原告。 三、如被告吴鹏有任何一期未按上述第一、二条规定履行付款义务,原告上海岩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则有权就余欠款全额立即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 四、本案无其它争执。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0-08-07
发布时间
2020-09-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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