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四川三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9279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川1322民初1183号
案号
(2018)川1322执16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营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四川三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营山县同福投资理财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7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借款本金70万元为基数,从2015年10月10日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届满前实际偿清之日止,按月利率8‰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营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18-11-22
发布时间
2019-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帝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300592790906A
登记机关
南充市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南充市嘉陵区长宁街3号2幢1单元2层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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