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3223********12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0723民初1499号 |
案号 |
(2019)云0723执2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华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李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楚雄林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货款150000元。二、驳回原告楚雄林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93元,由被告李华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华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9-03-25 |
发布时间 |
2019-07-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云0723执276号 |
立案日期 |
2019-03-25 |
执行法院 |
华坪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51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