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汤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225********30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浙0211民初3218号
案号
(2020)浙0211执5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波镇海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汤健返还原告左帅帅垫付费用3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4-24
发布时间
2020-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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