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明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625********03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1023民特220号 |
案号 |
(2020)浙1023执30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天台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蒋明廉应支付天台银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欠款360000^~^元,款分七期付清:第一期于2020年3月15日前支付欠款^~^50000元;第二期于2020年4月15日前支付欠款50000元;第^~^三期于2020年5月15日前支付欠款50000元;第四期于2020^~^年6月15日前支付欠款50000元;第五期于2020年7月15日^~^前支付欠款50000元;第六期于2020年8月15日前支付欠款^~^50000元;第七期于2020年9月15日前支付60000元。^~^-1-^~^二、如蒋明廉未按上述约定按期履行任一期付款义务,则天^~^台银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就未履行部分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主张违约金(违约金以未支付欠款为基数按月利率10‰自^~^2020年1月16日起计算至款项履行完毕之日止)。^~^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18 |
发布时间 |
2020-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