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蒋明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625********03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1023民特220号
案号
(2020)浙1023执30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州天台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蒋明廉应支付天台银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欠款360000^~^元,款分七期付清:第一期于2020年3月15日前支付欠款^~^50000元;第二期于2020年4月15日前支付欠款50000元;第^~^三期于2020年5月15日前支付欠款50000元;第四期于2020^~^年6月15日前支付欠款50000元;第五期于2020年7月15日^~^前支付欠款50000元;第六期于2020年8月15日前支付欠款^~^50000元;第七期于2020年9月15日前支付60000元。^~^-1-^~^二、如蒋明廉未按上述约定按期履行任一期付款义务,则天^~^台银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就未履行部分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主张违约金(违约金以未支付欠款为基数按月利率10‰自^~^2020年1月16日起计算至款项履行完毕之日止)。^~^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9-18
发布时间
2020-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